工程设计资质流程初次申请资质
1、准备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材料,提出申请,资质受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提出的资质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2、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初审,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当对申请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、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企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与原件相符、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个人业绩材料等进行核查,提出初审意见,并填写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。
3、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。
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在规定初审时限内,将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、《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》、附件材料和报送公函一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。
4、受理,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收到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的初审材料、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组织审查或转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,并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。
5、网上公布结果,企业政务网我的证照查看资质正书。
(参考: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流程)
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汇总。
本文主要汇总了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、资质延续、资质升级时需要经过的步骤,希望对办理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有所帮助。
资质延续
1、网上填报和准备申报资料。
企业登陆资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。
网上填报通过后,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(加盖公章),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。
2、核验资质申请原件。
申请人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材料。
3、递交申报材料。
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(经办人)身份证及复印件,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。
4、领取办理结果。
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“可到窗口取件”后,企业持接收凭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(经办人)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
(参考: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办理流程)
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汇总。
本文主要汇总了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、资质延续、资质升级时需要经过的步骤,希望对办理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有所帮助。
资质升级
1、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其中,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,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2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,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。
3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,公示审查意见,公示时间为10日,其中,涉及铁路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、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,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,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,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。